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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-2國際交流獎學金即日起開始申請,截止日為103/5/30
為加速邁向頂尖康寧,培育本校學生國際觀,促進國際學術及文化交流,並鼓勵本校學生出國參與海外教學與研究相關活動,特設置國際交流獎學金。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。 相關申請辦法如下。 名額:每一學期 3 名。 金額:每名 5,000 元 申請資格:凡本校學生因學術提升及教學與研究原因,確有需求者得提出申請。國外交流活動執行期間,必需具有本校學生之在籍身分。 申請要項: 一、海外短期研究:包括海外實習、短期研究、暑期班、密集課程等, 課程或研究達一學分以上,且研究、課程或學分經科上同意,每名 新台幣 5,000 元。 二、學生返國後應繳交報告或修業成績相關證明,交由本校語言中心。 三、未受記過處分者或未曾違反學務處相關規定者。 四、學業成績達 60 分以上,操行 80 分(含)以上者。 五、獲得本項獎學金者,不得同時領取國際交流相關補助。 審查原則: 一、依申請學生之在校成績、家庭狀況及申請締約學校排名 高低等審查原則進行甄選。 二、具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者且通過審查者,優先核發 獎學金;其餘名額按甄選名次高低依序核發獎學金。 三、海外短期研究不受締約學校、合作學校排名之限制。 四、於國際大型研討會發表,依發表形式、發表內容、會議之 重要性等原則進行甄選。 五、其餘未盡事宜,由語言中心討論後決議。 初審單位:語言中心 複審單位:學務處。 符合上述資格之學生於5月30 日(五)下午 5 點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語言中心 辦公室彙整後呈交遴選委員會審核,以利後續作業程序。(未於期限內繳交 資料視同放棄申請資格,不得異議) 語言中心謹啟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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