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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-1「國際交流獎學金」申請開始囉!

獎學金名稱:國際交流獎學金

名額:每學期3名。

金額:每名5,000

期限: 103年11月12日至103年12月12日止

 

申請資格:凡本校學生因學術及教學與研習活動,確有需求者得提出申

請。國外交流活動執行期間,必需具有本校學生之在籍身分。

 

 

國際交流獎學金實施辦法:

一、  包括海外實習、短期研究、暑期班、密集課程等,課程或研究達一學分以上,

      且研究、課程或學分經科上同意,每名新台幣5,000元。

 

二、  學生返國後應繳交報告或修業成績相關證明,交由本校國際交流組。

 

三、  未受記過處分者或未曾違反學務處相關規定者。

 

四、  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,操行80分(含)以上者

 

五、  獲得本項獎學金者,不得同時領取其他補助。

 

 

審查原則:

本校國際化工作小組依申請學生之在校成績、家庭狀況及申請締約學校

    排名高低等審查原則進行甄選。

具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者且通過審查者,優先核發獎學金;其餘

    名額按甄選名次高低依序核發獎學金。

海外短期研習不受締約學校、合作學校排名之限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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