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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-2「國際交流獎學金」申請開始囉!
獎學金名稱:國際交流獎學金 名額:每學期3名。 金額:每名5,000元 期限: 104年3月2日至104年4月2日止 申請資格:凡本校學生因學術及教學與研習活動,確有需求者得提出申 請。國外交流活動執行期間,必需具有本校學生之在籍身分。 國際交流獎學金實施辦法: 一、 包括海外實習、短期研究、暑期班、密集課程等,課程或研究達一學分以上,且研究、課程或學分經科上同意,每名新台幣5,000元。 二、 學生返國後應繳交報告或修業成績相關證明,交由本校國際交流組。 三、 未受記過處分者或未曾違反學務處相關規定者。 四、 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,操行80分(含)以上者。 五、 獲得本項獎學金者,不得同時領取其他補助。 繳交資料: (請繳交至語言中心) □ 身份證影本 (入帳資料用) 、學生證影本 (入帳資料用) 、存摺影本。 □ 成績單正本 □ 語言能力證明 □ 機票存根 □ 履行義務同意書 □ 邀請函 □ 參加活動結業證明 □ 成果報告書(須書面及電子檔) □ 其他有利申請資料 (請敘述):相關證明文件 審查原則: 一、本校國際化工作小組依申請學生之在校成績、家庭狀況及申請締約學校 排名高低等審查原則進行甄選。 二、具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者且通過審查者,優先核發獎學金;其餘 名額按甄選名次高低依序核發獎學金。 三、海外短期研習不受締約學校、合作學校排名之限制。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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